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9号),有效促进农业领域创新创业,根据科技部《发展“星创天地”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〔2016〕210号)、《湖北省星创天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(鄂科技规〔2020〕1号)、鄂州市科技局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运营主体申报、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、专家评审、现场考察、局党组研究决定,现将拟备案为2021年度市级星创天地名单予以公示(详情见附件),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至10日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材料向市科技局反映。对匿名、无联系方式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027-60281026;
附件:2021年度鄂州市市级“星创天地”拟备案名单汇总表
鄂州市科学技术局
2021年12月6日